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云南成人高考(业余)招生简章
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,是创建于1965年6月的国家级重点中专保山卫生学校,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、中西医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。2011年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,2014年通过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评估,2016年通过特色评估。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、云南省州市沿边高职院校基础能力项目首批建设单位、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、云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、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首批单位、省级校园创业平台、省级文明学校及省级平安校园。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,形成了“注重实践能力,贴近职业岗位,面向基层,辐射周边,专业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”的办学特色。建校以来,为云南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2万余人,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全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学校新校区占地544亩,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,投资约8亿,2017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。老校区保留部分占地11亩。现有固定资产总值8878.63万元(不含新校区在建工程及德促项目),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,馆藏图书26.5万册,年订阅期刊600余种。
学校设14个党政管理机构、5个教学科研单位、2个教辅部门、4个党总支和2个群团组织。有教职工268人,其中专任教师241人,教授16名,副高职称人员48名,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78名。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“中医人类学”学术带头人1名,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,云南省名中医1名,云南省高校技能大师2名,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3名,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,永昌教学名师2名,市委联系专家1名。先后聘请了15名国内外知名学者、专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,聘请了医院、企业1652位专家为学校兼职教师。有各类在校生近7400余人,其中全日制专科4777人,成人学历教育2632人,缅甸籍留学生52人,印度尼西亚留学生1人。近三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9%以上,护理、中药专业就业率达100%,2011年~2016年连续六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。
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考(业余)招生专业:
01、专科:临床医学、护理、中医学、药学、中药学。
云南省成人高考(业余)招生报名须知:
(一)招生对象:面向全社会招收在职人员、上班人员、从业人员、工作人员、社会青年及社会其他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高中、中专、职高、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。
(二)报名条件:
01、专科(高起专):招收高中、中专、职高、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。
(三)报名方法:打电话、QQ咨询报名、微信咨询报名、网上报名、填报志愿、发送手机短信、信函联系报名、来办公室报名。
(四)报名时间: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--9月中旬终止,报完即止。
(五)报名须交: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、近期证件照片4张。
(六)考试时间:10月份下旬,准确考试时间以《云南招生》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。
(七)考试科目:
01、专科(高起专)入学考试科目:
(01)文科:语文、数学(文)、英语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
(02)理科:语文、数学(理)、英语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
(八)命题范围:入学考试范围,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《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》(2011年版)规定的内容,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的考试,加试科目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,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的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考试复习用书。
(九)学习方式:晚上、周末、寒暑假、网络等方式上课学习,就读期间不要求住校,不影响学生正常工作和生活,和白天的工作生活时间不冲突,平时网络学习、自学为主。
(十)学制学历:专科(高起专)学制3年。
(十一)录取规则:参加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试后,省招考院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,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,将根据考生所报学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,按省招考院的工作程序进行提档择优录取,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,均给予照顾录取,学校按审批录取名单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,在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报名考试录取政策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让考生和家长放心。
(十二)费用标准:一切费用均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予以收取,入学报考考试费100元。
(十三)毕业待遇:学生毕业除颁发毕业证书外,按规定可以参加相关考试,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,可作为招聘、提拔、单位晋级、评职称、转干、考研、留学、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等。
(十四)毕业证书:毕业统一颁发国家承认学历、教育部电子注册、教育部学信网上可查、全国通用、终身有效、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,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,毕业可继续深造研究生(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。
(十五)注意事项:具体报考时间、报考办法、考试时间、考试科目、学历学制、招生范围(专业、课程设置)、收费标准等如有改变,以省招考院最新公布的为准,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国家教育部、省招考院新出台政策,按教育部、省招考院的新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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